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省督学和特约省督学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督学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及名额
推荐类型为省督学,学院申报数额不做限制。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督导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教育督导业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
3.具有督导、评估及监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等院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基础教育或有从事基础教育的工作经历;
5.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6.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1962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省组织的有关教育督导和调研活动。
三、推荐程序
学院组织申报人员填写《浙江省省督学申请表》(附件1,无须盖章),汇总排序后填写《第十三届省督学和特约省督学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表格纸质稿一式一份于4月23日前送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xk@zjnu.cn。
附件:
附件3.XZ〔2025〕335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省督学和特约省督学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