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立项项目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对目前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目前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2022-2023年度立项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已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项目,及延期结题项目。
二、结题要求
1.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项目团队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二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三级期刊论文2篇,公开发表论文须署名浙江师范大学第一单位,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申请专利须将浙江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申请单位。
2.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且获得省级次高奖及以上奖项。
3.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项目团队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三级以上论文1篇,公开发表论文须署名浙江师范大学第一单位,并在文中标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或在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并在文中标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在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学科竞赛校级以上奖励。
4.省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得校级次高奖及以上奖项。
结题所有成果需发生在项目实施期间。
三、验收安排
1.结题申请阶段:已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21日-5月6日下午17:00期间在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进行填报(https://sjcx.zjnu.edu.cn/home/homepage)。
材料包括:
(1)填报项目成果,并上传相应支撑材料包括获准授权的发明专利、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照片。
(2)上传《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报告书需有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名和指导老师签名)。
(3)上传《项目展示内容》(附件2,国创项目需要提供):该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展示展板设计,项目采用展板加实物作品的方式进行展示。
2.评审阶段:学院验收时,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https://sjcx.zjnu.edu.cn/home/homepage)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进行审核(可从系统导出结题材料)。
学院组织专家(副高以上,3—5人)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开展结题评审工作,具体由各学院统一进行安排,并公布项目验收结果,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结题数的30%,申报数量未达到3项的,不给予优秀名额。学院于5月15日前将验收结果填报至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
3.其他要求:
(1)国家级项目除在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里填报,还需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http://114.220.75.43:98/Index/Login?mode=student)上传上述结题材料(上传前请确认是否完成季度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的提交、审核);。
(2)2022年延期未结题项目务必完成结题工作。
(3)2023年度立项的国创项目,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应由项目组在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申请延期结题,并上传《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结题。
(4)申请撤销项目的,应由项目组在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申请撤项,并上传《撤项申请表》(附件4),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
(5)申请中期检查的(仅限2024年度立项的项目),项目组须完成一份自查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阐述立项之后的研究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并上传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
4.学院提交材料阶段:学院于5月15日前将《2025年度在研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稿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北楼22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jk@zjnu.cn。
联系人:牧老师(创新项目)联系电话:0579-82282521
陈老师(创业项目)联系电话:0579-82287310
宋 工(系统填报)联系电话:18671539041
附件:
教务处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