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1浏览:6142设置

浙师通〔202525

各学院:

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立项项目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对目前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目前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2022-2023年度立项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已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项目,及延期结题项目。

二、结题要求

1.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项目团队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二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三级期刊论文2篇,公开发表论文须署名浙江师范大学第一单位,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申请专利须将浙江师范大学作为第一申请单位

2.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且获得省级次高奖及以上奖项

3.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项目团队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三级以上论文1篇,公开发表论文须署名浙江师范大学第一单位,并在文中标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或在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成果要求至少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并在文中标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在项目实施期间获得学科竞赛校级以上奖励。

4.省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得校级次高奖及以上奖项。

结题所有成果需发生在项目实施期间。

、验收安排

1.结题申请阶段已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于421-56日下午17:00期间在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进行填报https://sjcx.zjnu.edu.cn/home/homepage)。
材料包括:

1)填报项目成果,并上传相应支撑材料包括获准授权的发明专利、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照片

2)上传《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报告书需有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名和指导老师签名)。

3)上传《项目展示内容》(附件2,国创项目需要提供):该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展示展板设计,项目采用展板加实物作品的方式进行展示

2.评审阶段学院验收时,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https://sjcx.zjnu.edu.cn/home/homepage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进行审核(可从系统导出结题材料)。

学院组织专家(副高以上35人)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开展结题评审工作,具体由各学院统一进行安排,并公布项目验收结果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报结题数的30%,申报数量未达到3项的,不给予优秀名额学院515日前验收结果填报至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

3.其他要求:

1国家级项目除在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里填报,还需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http://114.220.75.43:98/Index/Login?mode=student)上传上述结题材料(上传前请确认是否完成季度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的提交、审核);。

22022年延期未结题项目务必完成结题工作。

32023年度立项的国创项目,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应由项目组在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申请延期结题,并上传《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结题。

4)申请撤销项目的,应由项目组在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申请撤项,并上传《撤项申请表》(附件4),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

5)申请中期检查的(仅限2024年度立项的项目,项目组须完成一份自查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阐述立项之后的研究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并上传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管理系统

4.学院提交材料阶段:学院515日前2025年度在研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稿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北楼223电子稿发邮箱sjk@zjnu.cn


联系人:牧老师创新项目联系电话:0579-82282521

陈老师创业项目联系电话:0579-82287310

            宋  工(系统填报)联系电话:18671539041


附件:

结题通知附件.rar

中期检查和结题申请流程.docx

申请中期检查的自查报告内容要求.docx






教务处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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