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夏季毕业审核和2026年毕业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5年夏季毕业审核和2026年毕业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夏季毕业审核
(一)审核对象
2025届夏季毕业学生。
(二)资格条件
1.毕业资格审查
(1)审核内容:
当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分类学分(含通识①、通识②、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实践课程、其它或个性化课程)、体测成绩、志愿者时长,以及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要求。
留学生(港澳台侨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按各自当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2)有关要求:
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修读要求,准予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
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修读要求,学生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系统)—报名申请—学籍异动申请模块中申请结业、肄业或延期毕业。具体要求:缺8学分(含8学分)以下可申请结业,缺8学分以上可申请肄业或延期毕业。肄业学生学信网上标记为退学。
(3)延期毕业学生按《浙江师范大学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管理和收费。
(4)2024届结业生(含留学生),结业离校一年内,修完未通过的规定课程者,可申请换领毕业证书和补授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
2.学位资格审查
(1)审核依据:
2025年起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位授予按《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浙师教字〔2025〕17号)执行。
(2)2019级及以后中文授课专业留学生授予学位要求HSK五级,英文授课专业要求HSK四级。HSK成绩证明落款时间截止2025年6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1.2025年5月24日前:
(1)通知需申请延期毕业、结业、肄业的学生本人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系统)中申请;需结业换发毕业学生(含留学生)本人填报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并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若学生无故不申请,对证书领取、离校办理、下学期选课等环节所产生的影响,后果自负。
(2)请各学院仔细核准预计毕业生人数(特别注意以下几类学生:留学生、延期生、结业换发毕业学生、论文答辩成绩不确定学生及其他学生),做到最大化上报,切勿遗漏,逾期不补。
(3)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学院学位授予名单。
(4)学院汇总各类申请表、汇总表(附2)及《初审意见表》(附3-5),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并将电子稿发jwk@zjnu.cn;同时,在教务系统的“主修专业毕业预审核”模块中对学生的“预审毕业结论”按预审结果予以标注。
(5)学院统计有交换经历毕业生的学分学费减免情况(附件6),报教务科汇总。
2.2025年5月25日-31日
(1)教务处汇总、复核2025年毕业生毕业资格。
(2)教务处做好2025年夏季毕业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2025年6月8日前:
(1)教务处完成符合2025年夏季毕业条件学生的证书制作;
(2)学院按批次领取证书及“2025届夏季毕业学生签领单”。
4.2025年6月16日以后:
(1)学院凭“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导出打印的毕业终审名单按批次发放证书,打印《学士学位证明》和《学生成绩单》(学生归档用)。
(2)毕业名单确定后,再次通知无法毕业学生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系统)中提交延期毕业、结业、肄业申请,结业留学生需单独提交一份留学生结业申请书(附件7)交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学生管理科。下学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报到,按照学校规定缴费后,办理注册手续。开学后两周内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证书发放
2025届毕业生各类证书分三批领取。
第一批领取时间为6月18日,领证对象为6月8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学位终审的学生;
第二批领取时间为6月30日,领证对象为本学期有修读课程,6月25日17:00前完成所有修读课程考试,期末考试后课程总评成绩合格且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修读要求,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学位终审的学生。教务处发放证书回收清单,学院根据回收清单将未发放证书回收到教务处;
第三批领取时间为7月10日-20日,领证对象为7月10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学位终审的学生。
学院需在各批次领证时间前3-4天在“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毕业、学位终审,教务科根据名单复核终审,并生成学生学分学费清算单报计财处结算学费。
学生凭离校系统状态数据(或离校单)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签领证书,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要精心组织,确保证证书签领工作准确有序,同时做好毕业派遣、离校等后续工作。
(五)注意事项
1.重修学生可给予补(缓)考机会。毕业班学生补(缓)考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若下学期补(缓)考通过,可申请2026年春季领取(或换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留学生(港澳台侨生)按留学生(港澳台侨生)当年级教学计划进行毕业资格审核;高水平运动员按高水平运动员当年级教学计划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3.学院上报材料要注意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申请表和汇总表由学院领导和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二、2026年毕业预审
(一)预审内容:
1.审定“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下的“教学执行计划”功能模块中“修读要求”,确保准确无误;
2.通过“主修专业毕业预审核”模块审核,并导出《浙江师范大学2026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核对及学位授予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核对学分修读状况,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提醒并指导2026年毕业学生合理安排下一学年修读所缺学分相应课程。毕业班学生可在9月底前补选下学期课程。
(二)截止时间
9月底前完成,将《浙江师范大学2026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核对及学位授予申请表》盖上学院公章后,交教务科。
附件:
附3: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申请毕业、学士学位初审意见表 .xlsx
附4:浙江师范大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本科生(含留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初审意见表.xlsx
附5: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申请毕业、学士学位初审意见表(留学生).xlsx
教务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