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6-01-06浏览:10设置

各学院:

为切实推进校院二级教学组织管理,顺利开展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指导意见(修订)浙师教字〔202526)等文件精神,各学院2025年度的《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于202619日前将纸质稿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电子稿发至jxzljk@zjnu.cn

2.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对象、工作量计算、考核等级及比例控制、直接定为A级的操作标准等,均须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指导意见(修订)浙师教字〔202526严格执行。

3.上级部门抽检不通过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追溯其指导论文当年度的教学业绩等级降一级

4.各学院于2026116日前将《2025年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jxzljk@zjnu.cn。经教务处审核反馈后,各学院定级结果公示7。对定级结果若有异议的教师,可在期间向本学院申诉。

5.学院应于202639日前将最终确定等级的《2025年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由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电子稿发送至jxzljk@zjnu.cn教务处将统一发文公布教学业绩考核优秀的教师名单。


    附件:2025年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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