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师范大学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31浏览:10设置

关于做好浙江师范大学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的
通知
浙师通〔202585



各学院:

教学督导是我校适应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提升育人质量建立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自建立以来,在分管校长领导下,配合学校教学职能部门对全校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反馈,对我校教学工作的改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本届教学督导届期已满,现根据工作需要和计划安排,学校决定启动换届工作,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学督导的组织架构

1.各学院设立教学督导组,每个专业至少设2名教学督导,含实践教学督导1名,并在学院督导组中设教学督导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

2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各学院中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且熟悉信息化教学的教师组成,成员原则上由各学院的教学督导组长、副组长与部分从事高等教育研究的专家担任。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二、教学督导人员的选拔要求

1.在职人员应具较高群众威望和教学水平,并有教授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退休人员应为近年离退休的教授,教学经验丰富且熟悉信息化教学;能切实有效地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

2.为了确保教学督导队伍的成员都能有充沛的精力履行工作职责,已离退休教师或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应大于65周岁(即19611月以后出生),且没有担任过多的其他社会兼职。

3.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

三、选拔程序

1.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关于教学督导人员的选拔要求,于202639日之前提出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人选名单(见附件)并报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院级教学督导组名单,提出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方案。

3.学校正式发文公布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四、教学督导人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1.认真履行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2.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16节。

3.每学年至少参与一个教学专题的研究。

4.其他的教学检查与督导工作。

附件:学院教学督导组人选名单




教务处

20251229


附件:

      学院教学督导组人选名单

分管领导: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姓名

是否在职

出生年月

职称学位

专业背景

主讲课程

归属专业

是否推荐校督人选









































注:学院推荐校教学督导2名,其中含实践教学督导1(请注明)












主题词:督导  换届  通知

抄送:各学院,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12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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