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微专业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浙师教通〔2026〕1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5年微专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5年微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验收结果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负责人 | 检查结果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乡村治理 | 鲍聪 | 合格 |
2 | 教育学院 | AI+技术与工程教育 | 王小明 | 合格 |
3 |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 养老服务与管理 | 宋兵 | 合格 |
4 |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篮球教练员、与裁判员 | 关志逊 | 合格 |
5 |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游泳教练员、救生员与裁判员 | 关志逊 | 合格 |
6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科普教育 | 陆杭军 | 合格 |
7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新材料与应用 | 胡鑫 | 合格 |
8 | 工学院 | 智慧交通与大数据 | 邱欣 | 合格 |
9 | 工学院 | 低空技术与工程 | 鄂世举 | 合格 |
依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师教字〔2023〕21号),合格微专业须于2026年秋季开始招生,具体流程如下:
1.归属学院于5月28日前提交修订完成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招生简章至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k@zjnu.cn。招生简章格式参见招生简章模版(附件2)。
2.9月10日前,教务处统一发布招生公告,学院组织招生及生源资格审核。
3.9月15日前,学院将微专业招生录取名单(附件3)提交教务处,统一录入课程和班级。
4.9月中下旬学院组织正式开课。
5.微专业培养完成,通过学生由归属学院审核后提供结业名单,学校统一出具微专业证书。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教务处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