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9浏览:10设置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和三年行动计划,依据国家地方战略需求牵引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新文科、新工科、学科交叉融合的核心育人载体,构建跨学科一体化培养体系,促进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交叉融合,加快拔尖创新复合型人才培养,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要求,学校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设置须立足国家战略与产业转型需求,面向行业跨界岗位、新兴产业、交叉领域治理、数字化转型等新赛道,破解传统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单一、适配性不足、创新后劲不足的痛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新兴交叉领域人才供给。项目设置须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参考《浙江省本科高校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5年》,充分开展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趋势、国内外同类专业建设经验等方面调研,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学科积淀、办学特色和核心优势,论证拟设置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打破传统单一学科壁垒,依托两个一级学科的专业优势,构建跨学科一体化培养体系。项目所依托的两个专业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两个专业所依托的学科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点详见附件2.

(三)项目设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项目须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聚焦培养一主一辅、双科贯通、复合跨界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既具备第一专业的核心素养与专业根基,又拥有第二专业的关键能力与拓展视野,实现 “单一专业做不到、双学科协同才能达成” 的能力闭环,形成双知识体系、双思维模式、双应用能力的独特培养优势培养环节应充分体现项目专业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的特点,方案需要进行科学论证,充分反映两个专业的教学要求。

()申报与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的项目,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所在学院共同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协商设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并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通过论证项目应分别提交两个学院的教学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由第一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向教务处提出开设申请,提交项目材料。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获得2/3及以上专家同意的,视为通过论证,形成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教务处将通过论证的项目申请材料,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经校党委会审定同意后,项目材料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7月底前将审议通过的项目上报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招生与毕业要求。经省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双学士学位项目”,可于2027年起通过高考招收学生,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三、材料提交

请申报学院于515日提交《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意向调研表》(附件8)。根据调研情况遴选若干项目,于63日前提交后续加盖公章申报材料:1.《浙江省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3);2.《浙江省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3.《浙江省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可行性认证报告》(模版见附件5);4.《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案》(模版见附件6)。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xk@zjnu.cn。联系人罗建林,联系电话82282523

附件:


1.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浙学位〔2022〕4 号).pd

f2.浙江师范大学学位点清单.doc3.浙江省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docx

4.浙江省2026年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5.浙江省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可行性认证报告(模版).docx

6.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方案(模版样例).doc

7.浙江省本科高校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5 年).xlsx

8.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意向调研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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