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对师范生实施教师专业技能考核的通知》(浙师教字〔2008〕3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7届师范生教师专业技能过关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艺术学院、联合教育学院师范专业由本学院负责考核,生命科学学院科学教育专业由联合教育学院负责考核,其余学院师范专业统一由教育学院负责考核。
二、工作安排
1.5月28日-5月30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进系统申请免考,平台网址为“http://10.1.70.30/jnkhbm/ ”。
2.5月31日-6月1日:各学院教务办审核。
3.6月5日-6月7日:需要考试的考生,前往“教师技能考核平台”进行具体场次选择。平台网址为“http://10.1.70.59”,根据页面提示使用***号和姓名登录,自行选择考核时段。
4.6月10日-6月24日:组织考核。
三、考核形式
教育学院负责的考核通过“教师技能考核平台”进行,平台网址为“http://10.1.70.59”,根据页面提示使用***号和姓名登录。
四、免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
(1)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
(2)参加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者;
(3)参加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者;
(4)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考核对象及时间
共分2批进行:
(一)第一批:未参加2026年5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者,于6月10-24日开展考核。
(二)第二批:1.参加2026年5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者,但未通过面试;2.第一批考核未通过者;以上两类学生于9月初参加考试(补考)。
考核前,请到教育学院网站“教师教育栏目”-“师范技能”查阅,了解学习考核具体工作安排、考核流程、评分标准、考核平台使用手册等相关内容。
六、考核内容
包括五个部分,即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说课、模拟上课、板书。
七、考核成绩
按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板书、说课、模拟上课5个单项计分,每个单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5项中任何1项不及格,均需补考,补考涵盖全程5项内容。
初考或补考单项成绩有1次合格者,即认定该项成绩为合格。最终5项均合格者,方能参加教育实习。
八、相关要求
1.负责考核的学院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于5月30日前将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及时将考核事宜通知学生,同时强化学生培训。
2.考核成绩由负责考核的学院汇总,制作《师范生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汇总表》,报教师教育科,并适时公布。
教务处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