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浙师教字〔2023〕25号)。
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范围参照学校期刊定级标准:浙师科研字〔2021〕16号、科研院〔2021〕9号)纳入增值比率计算。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二、推荐对象
2023级(四年制)或2022级(五年制)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但原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推荐或硕师计划有关教育局指定的除外)
三、推荐名额
(一)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总名额:460名,包括: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2名(具体见附件1)。该计划名额推荐不足时,多余名额由学校统筹。
(2)攻读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80名,其中:学科教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40名、学科教学(化学+生物科学)40名。
该计划仅限培养高中师资的师范类专业学生报名。其中,学科教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科教学(化学+生物科学)报名生源限地理科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和化学(化学+生物科学本硕衔接试验班)专业。
就读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的研究生,毕业时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其它:358名。
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简称“支教团”)
1.名额:29名。
2.推荐办法:由校团委另行下文。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
1.名额:37名
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地理)原则上限各推荐3名;其他学科教学专业原则上限各推荐8名。
四、日程安排
1.9月9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按照《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浙师教字〔2023〕25号)要求制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普通类(不含卓越计划)学院推荐工作。公示2天后,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汇总表(附件2,不含卓越计划和硕师计划)及承诺书(不含卓越计划和硕师计划)交教务处,申请表(附件3,不含卓越计划)等支撑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申请硕师项目的学生,将《2027年免试推荐农村学校师资教育硕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附件4)交教务处。已签订的《2027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5)的,直接交合同。
其中:
9月7日,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及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9月9日前,将卓越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交教务处。
2.9月13日前,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公示7天。
3.9月19、20日,推免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审核。
4.9月22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注册并支付报名费,网上填报志愿。
五、其它
(一)推免成绩以9月6日为准。
(二)硕师计划推荐原则:若取得正式合同的申请人数多于指标数,则按平均学分绩点标化分从高到低推荐。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由学工部门出具。
(四)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审核材料,按学院(或学科专业)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可视情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权威专家、相关期刊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等),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学院内公开答辩。加强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的审核,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交由教务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回避制度。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或报名时须主动向学院报备,并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六)学校将学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材料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各单位报备材料、所有纸介质材料由本单位保管,电子扫描版、录音录像电子材料9月12日前报教务处保管。
(七)对于在推免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存在违规修改学业成绩、出具虚假学业成绩证明、出具虚假推荐信或推荐内容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将其列入研究生推免工作“黑名单”,严禁其参与今后研究生推免工作。
(八)本《通知》若与上级有关通知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附件:
1.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博)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含卓越计划)
教务处
202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