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26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05-19浏览:11设置




各学院:

为强化学科交叉,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国家“双千”计划,提升人才多元复合培养力度,增强学生毕业就业能力,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师教字[2023]21号)要求,学校启动2026年微专业建设。经过学院申报评审,学校备案,确立2026年微专业立项13项,现予以公布。

  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

学院

微专业名

负责人

1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AI赋能对非商务与市场实践

庞立君

2

法学院

涉外法治实务

吴卡

3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孤独症儿童教育

曹漱芹

4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李克建

5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学前融合教育

李传江

6

外国语学院

语言智能与数据科学

刘建鹏

7

艺术学院

AI数智影像

黄钟军

8

艺术学院

艺术治疗

汪静一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低空智能感知

阳诚砖

10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AI+计算化学

万强

11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智慧低碳

林红军

12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语言科学

王辉

13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AI+大学生创新创业

张晶


二、建设要求

1.微专业建设期为20265-8月,经费由学院支持。20269月初,建设期满教务处将组织学院对项目验收。相关学院要加强微专业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微专业教学团队,优化微专业课程体系,加快课程资源建设。

2.微专业实行“边建设、边运行”方式建设,微专业80%课程完成在线资源和开课建设,方可启动招生。

3.原则上微专业2026年秋季启动招生。9月底,各微专业自主确定招生简章,发布招生公告,学校教务处做招生公告汇集发布。招生简章内容涵盖培养方案、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等方面。微专业单独编班授课,原则上选修人数达20人以上方可开设运行。课程设置在第三至六学期,教学活动一般安排在周末、短学期或寒暑假进行。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微专业招生简章模版.docx

2.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651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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