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学科交叉,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国家“双千”计划,提升人才多元复合培养力度,增强学生毕业就业能力,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师教字[2023]21号)要求,学校启动2026年微专业建设。经过学院申报评审,学校备案,确立2026年微专业立项13项,现予以公布。
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序号 | 学院 | 微专业名 | 负责人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 AI赋能对非商务与市场实践 | 庞立君 |
2 | 法学院 | 涉外法治实务 | 吴卡 |
3 |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 孤独症儿童教育 | 曹漱芹 |
4 |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 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李克建 |
5 |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 学前融合教育 | 李传江 |
6 | 外国语学院 | 语言智能与数据科学 | 刘建鹏 |
7 | 艺术学院 | AI数智影像 | 黄钟军 |
8 | 艺术学院 | 艺术治疗 | 汪静一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低空智能感知 | 阳诚砖 |
10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AI+计算化学 | 万强 |
11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智慧低碳 | 林红军 |
12 | 国际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 语言科学 | 王辉 |
13 |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 AI+大学生创新创业 | 张晶 |
二、建设要求
1.微专业建设期为2026年5-8月,经费由学院支持。2026年9月初,建设期满教务处将组织学院对项目验收。相关学院要加强微专业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微专业教学团队,优化微专业课程体系,加快课程资源建设。
2.微专业实行“边建设、边运行”方式建设,微专业80%课程完成在线资源和开课建设,方可启动招生。
3.原则上微专业2026年秋季启动招生。9月底,各微专业自主确定招生简章,发布招生公告,学校教务处做招生公告汇集发布。招生简章内容涵盖培养方案、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等方面。微专业单独编班授课,原则上选修人数达20人以上方可开设运行。课程设置在第三至六学期,教学活动一般安排在周末、短学期或寒暑假进行。
附件:
2.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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