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9浏览:4473设置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启动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6.原则上,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应具备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资格方能申请推荐。

二、建设保障

申报推荐国家级一流专业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申报推荐省级一流专业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后续建设项目经费由学院和本科教学部共同承担,具体资助经费根据专业建设成效和本科教学部经费预算情况而定。经费使用与管理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三、申报方式

1.学院组织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邀请校内外专家进一步修改完善。

2.115日前,汇总排序后将纸质稿《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送交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jxk@zjnu.cn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省教育厅申报要求,择优推荐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

附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1)(1).pdf

附件5.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pdf



本科教学部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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