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立项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22-11-25浏览:2519设置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师本通〔202025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重点建设教材立项名单的通知》(浙师教字〔20201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立项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立项重点教材建设项目(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截止1131日前已正式公开出版,教材须标注“本教材获浙江师范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立项资助”。

2.教材作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 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

3.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新形态教材应为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嵌入二维码的纸质教材为载体,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出版模式教材。

三、结果处理

1.结题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不符合结题要求为不合格。

2.结题不合格将被取消立项资格,相关负责人三年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此类项目。

3.特殊原因无法完成项目需要延期的,须提交延期申请报告。

四、结题流程

1.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自评,填写《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立项重点建设教材建设项目结题自评汇总表》(附件2)。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出版教材样书1本,已经获得书号尚未完成出版的教材须提供出版合同和出版社出具的包含书号信息的证明文件。

3.学院汇总后对项目进行自评,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立项重点建设教材建设项目结题自评汇总表》与相关结题材料一起于129日前提交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


附件: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名单.xlsx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立项重点建设教材建设项目结题自评汇总表.xlsx

本科教学部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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